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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级风控中台二期交流公告

根据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数字化风控建设需要,拟启动企业级风控中台二期建设工作。为确保系统能满足省联社业务及技术规范要求且能稳定可靠运行,省联社将组织企业级风控中台二期建设交流和功能演示。请满足以下要求的企业积极报名。

 一、    企业资质要求

(一)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 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报名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报名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报名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报名企业;

2.  与报名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报名企业。

报名企业应向省联社如实披露与本报名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报名企业。省联社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报名企业参与本项目交流的资格或重新组织交流。【提供承诺函】

(三)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提供承诺函】

(四) 报名企业在省联社不得有不良记录,近五年之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况,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或带有结果的网站截图】

(五) 报名企业须保证其参与交流的产品和服务,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须提供承诺函。否则省联社有权取消报名企业参与项目交流的资格或重新组织交流。【提供承诺函】

(六) 报名企业须具有2021年1月1日至今的大中型银行金融机构(含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或省级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以及资产规模超过1万亿元的城市商业银行总行、省级农信联社)实施的企业级风控中台成功案例,资产规模要求为截止2023年末情况。(企业级风控中台是指银行内跨部门、跨条线使用,业务范围至少覆盖信贷侧、交易侧的风险决策引擎项目;案例不包括已有应用升级改造类、运维类、优化类的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 报名企业必须是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原厂商。【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被查】

 二、    报名企业需准备材料

(一) 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CMMI5以上(含)等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二) 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三) 供应商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

(四) 企业资质要求中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至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5号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季伟,同时将材料word版电子档(无须盖章)发邮件至jcb@jsnx.net,jggl@jsnx.net。(邮件标题格式为:供应商全称+企业级风控中台)

 三、    交流内容

(一) 企业级风控中台的内容需涵盖信贷、交易、账户等方面的全流程反欺诈和信用风险防控,侧重于事前、事中风险防控;

(二) 企业级风控中台的架构体系、设计要点、关键技术等介绍;

(三) 企业级风控中台的业务功能及功能模块划分、中台能力建设等介绍(须至少覆盖交易侧、信贷侧相关功能),功能模块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监测中心、决策中心、数据中心、指标中心、名单管理中心、交易欺诈中心、信贷风控中心、账户管理中心、系统管理中心;

(四) 企业级风控中台与渠道、核心、贷款、信用卡、图谱平台、大数据等关联系统对接方案;

(五) 企业级风控中台建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覆盖信贷全流程的反欺诈模型、基于图计算的团伙识别模型、基于机器学习的算法模型、基于行为事件的实时拦截模型以及账户风险反欺诈模型;

(六) 企业级风控中台二级法人体系解决方案;

(七) 企业级风控中台成功案例的功能演示及相关落地产品介绍;

(八) 企业级风控中台的高可用、国产操作系统、国产芯片、国产服务器、国产数据库、国产中间件、机器资源、性能、数据备份清理等方面的解决方案;

(九) 企业级风控中台建设所需人员、周期及具体实施计划。

 四、    交流方式

交流企业应提供满足技术和业务要求的完整的解决方案,并进行现场交流演示。交流企业供应商需自行准备演示环境,进行产品实际应用演示。交流企业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专家、业务专家、项目经理等人员前来参与交流。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7日,工作时间(09:00-17:00,公休日除外)。

在本时间段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省联社将安排时间进行交流、演示。

 五、    其他

(一) 后续是否采购和采购方式将视厂商报名和产品交流情况而定;

(二) 参与交流企业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义务;

(三) 参与交流企业应保证提供的资料、案例真实无误,且保证在整个交流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行为,否则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商务联系人:杨松      电话:025-86699503

技术联系人:季伟      电话:18100623365

 

                        

 

附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2:供应商信息登记表